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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起案件被称为“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”。法院认为,旅客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应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益。
2017年6月,准大学生小李乘坐K1301次列车,车厢里的烟味让她很不爽。她发现有乘客和列车员在车厢连接处吸烟。
于是,她将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。法院今天宣判:取消K1301次列车的吸烟区标识和烟具。
法院判决书中指出:哈尔滨铁路局在列车上设置吸烟区、摆放烟具的行为仍违反了承运人的从合同义务,默许吸烟将导致车内环境质量降低,影响乘车环境。
虽然列车内的安全须知中写明:“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”。但铁路局却又“打脸”:在车厢连接处设置吸烟区,还配置烟灰缸。
判决书写到:“吸烟是吸烟者的自由和权利,但自由和权利不是绝对的,不是没有边界的。相对于室外公共场所,列车是相对封闭的公共空间。”
法院认为,旅客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应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