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家四口捐器官遗体:望死后作贡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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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日,福建泉州,32岁的程良义和妻子、父母一同签订器官及遗体捐赠协议,一家四口同时捐赠器官的行为在福建是第一例。程良义的父亲说:“死了能够给别人做一件好事的话,也是有意义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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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一家四口捐器官遗体:望死后作贡献 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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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门评论

  • 小梨子12335026(微博)
    细思极恐
    11-03 20:35 · 未知
    0 0
  • 小梨子11504118(微博)
    捐的人多了,买卖和偷器官的人就可以少一点了
    11-03 20:32 · 未知
    0 0
  • 小梨子12295642(微博)
    遗体捐献生前登记应该向哪个部门登记
    11-03 20:20 · 未知
    0 0
  • 小梨子12300020(微博)
    优良家风啊!
    11-03 18:01 · 未知
    1 1
  • 小梨子10972771(微博)
    就算签了协议,移植的时候还要不要家属签字呢?
    11-03 19:56 · 未知
    0 0

新评论

  • 小梨子12275911(微博)
    一群杠精 你们还没有捐献遗体的勇气
    11-03 19:46 · 未知
    0 0
  • 小梨子12338168(微博)
    有病!
    11-03 18:14 · 未知
    0 0
  • 小梨子10657772(微博)
    不懂殡葬的法规。只是乱想:死了,你们把身体都捐出去了,没有火化掉,是不是违法殡葬法规呀?有没有说法的和律师,发表一下个人意见呢?
    11-03 18:07 · 未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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