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: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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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住房价格总体平稳,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%,住房租金价格年度涨幅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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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厦门: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% 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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