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楼市新政:商品房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预售总额的3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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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(试行)》专款专用,分阶段、按比例动态监管,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项目预售总额3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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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昆明楼市新政:商品房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预售总额的30% 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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