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宁市三部门:严禁炒作学区房 新购住房2年内限售

2021-11-26 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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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11月22日起,新购买的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),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,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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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西宁市三部门:严禁炒作学区房 新购住房2年内限售 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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