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谈大牌档是否侵权:属通用语不构成侵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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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南京大惠企业就“大牌档”是其注册商标,向被告巢州大排档索赔200万元。河南豫龙律师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,大牌档一词属于通用语,如果被告没有故意混淆只是描述商品特点,则不构成侵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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